巴西专利申请
一、巴西专利申请概述
1、巴西专利类型:巴西专利分为发明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个类型。允许化学产品、医药和食品的生产方法申请专利,转基因微生物可以申请专利。
2、巴西专利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发明专利为15年,实用新型及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均为10年。
3、不能得到巴西专利保护的范围:
生物的全部或部分(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转基因微生物除外,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不能仅仅是一项发现);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或产品及制取方法,经营方法和计算机软件等不能得到专利保护。
二、巴西专利申请须知
1、申请人主体资格:任何自然人或法人都可以提出专利申请,国家对专利给予有效保护。
2、巴西专利申请所需资料:
(1)申请书;
(2)说明书;
(3)权利要求书;
(4)附图和摘要等文件。
申请人必须在说明书中详细说明类似方法或既往已经存在的相关申请(巴西人或外国人提出的申请),必须说明具体细节以便该部门的技术专家能够实现该专利对象。说明书从申请题目开始写起,详细陈述选用的材料、产品的使用方法等信申请人必须在权利要求书中说明申请的对象,
3、申请前的调查程序
提出专利申请前,最好对先前的注册登记事项实施个别或特别调查,申请人有三天的时间实行事前调查,所发现的信息资料应在专利申请报告中简要记载。
若申请人本人无法实行个别调查,可以选择实行特别调查。国家工业产权局的相关人员代为执行,并根据调查对象的数量收取一定费用。
4、专利申请的审批
采用早期公开(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18个月即公开)和延迟审查(在公开后的24个月内申请人提出审查请求后再审查)制度。申请实质审查须在申请之日起3年内提起。
5、巴西专利强制许可和失效
如果自批准之日起3年内专利权人没有在巴西国内实施专利,或者终止实施在1年以上,或者虽然实施不能满足市场需要的,则可以采取强制许可。若专利批准后4年不实施,或订有许可合同5年不实施,或中止实施2年以上,即可宣布专利权失效。如果外国人在巴西获得了专利权,并且该项技术已在外国实施,则巴西有权进口专利产品而不必经过专利权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