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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审查与快速预审区别(中国专利申请)

区别

优先审查

快速预审

适用类型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专利申请、复审及无效请求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专利申请、复审及无效请求、专利权评价报告

受理机关

深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

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决定时间

5个工作日内

即办

适用主体

企事业单位等、个人

企事业单位等

预先备案

无需预先备案

申请人应在保护中心完成备案,备案一般需时1~4个月;

备案企业的生产 、研发或经营方向,应涉及新能源或互联网产业;

适用领域

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       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

快速预审的专利申请的技术领域应属于新能源或互联网技术领域;

提出时机

1、发明专利申请应当进入实审之后;

2、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受理并完成专利申请费缴纳之后;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前

申请材料

1、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2份);

2、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材料和相关证明文件1份;

3、全体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1份;

4、全体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1份;

5、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6、发明专利:需提供受理通知书和实审通知书复印件1份

7、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需提供受理通知书和申请费缴费收据复印件1份

 

1、专利申请文件:

申请文件必须为XML格式,应在CPC客户端制作XML格式文件,并导出案卷压缩包

2、专利申请快速预审服务申请表;

3、专利申请快速预审服务承诺书;

4、其他相关文献材料。

费用

代理费1500元,对于第2项材料-现有技术,如果需要提供专利局检索中心出具的检索报告,官费1500元另计。

1、办理主体备案1000元;           2、办理快速预审服务500代理费/每件申请。

专利授权时间

优先审查合格后,发明7~12个月;实用新型、外观2个月左右。

快速预审合格后,发明3~6个月;实用新型2个月左右;外观1个月左右

其他规定时间

专利复审案件在七个月内结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无效宣告案件在五个月内结案,外观设计专利无效宣告案件在四个月内结案。

 

 

未有明确规定,实际时间和优先审查差不多。

其他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也可以办理优先审查:

 

1、涉及广东省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

 

2、专利申请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3、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以下情形不能申请快速预审:

(一)按照专利合作条约(PCT)提出的专利国际申请;

(二)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国际申请;

(三)根据《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所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

(四)分案申请;

(五)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所规定的需要进行保密审查的申请;

(六)存在低质量问题;

(七)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

(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备注

以上为深圳政策,每个地方政策大同小异。

优先审查: 为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完善专利审查程序,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2017) 为专利申请提供优先审查。

 

快速预审:是指各个地方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符合相应产业要求的企业等提供专利申请预先审查服务,国家知识产权局对通过保护中心预审的专利申请进行加快审查